一、安全管理
1、防溺水宣传,切实让孩子做到“六不”,即:
①不私自下水游泳;
②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③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④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⑤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⑥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2、交通安全(乘车)
要乘车有资质、车况好,不超载的车辆;要与接送学生司机签好接送协议,清楚学校放学时间、孩子到校时间;教育孩子不要横穿马路,记住一停二看三通过,宁等一分,不抢1秒。
3、饮食安全
不到陌生地方乱吃食物;不购买、食用“三无”产品(一般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不吃不干净、不卫生食品;少吃冷饮。
4、人身安全
不随意与陌生人搭讪;不随意在外逗留;不经过家长同意,不与同伴结伴在外过长时间。
二、学习管理
1、与学校、老师配合。及时了解孩子学习情况的变化,及时找出孩子在学习中存在的困惑、难题;
2、要逐步培养孩子好的学习习惯:
①认真预习、复习巩固、练习适当;
②制定好学习计划:短期、中期、长期,养成终身学习习惯;
③认真做好上课笔记、看书(课外书)做笔记或学习感受;
④每个时间段做好什么事,不拖拉,及时完成学习任务。
三、关于期末考试
1、时间:2013.6.28上午
2、按时到校,平时不用到校;
四、义保宣传
【免除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初中的在校学生。
【免费提供教科书】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标准为小学生每年90元、初中生180元。发放范围为农村、区镇学校在校生,城市享受低保家庭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提高寄宿制贫困生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中学生5元/天,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
【提高公用经费标准】中央和省财政补助镇乡义务教育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小学525元,初中725元,城市义务教育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小学264元,初中375元;区财政补助农村每生小学10元、初中15元,城镇小学30元、初中45元。公用经费拨给学校用于学校日常运转。
【学校收费】按规定城镇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可以收取作业本费,最高标准为小学生每学期10元、初中生20元,城市初中及小学可以按标准收取教材费和寄宿生住校费,除此以外学校不得强制收取其他费用。
五、几句话
1、多沟通:与班主任,科任教师;
2、多交流:与孩子,每天保证半小时,学校的、家庭的;
3、多鼓励:少批评,好的及时表扬,错了及时校正;
4、多观察:察看孩子的点滴变化(生理、心理);
5、多引导:向好、向真、向善、向美。
2013.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