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提高培训质量为核心,采取多种培训形式,基本形成分级培训、突出重点、统筹协调、保障有力的培训格局,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 重点工作:
1、组织实施2014年 “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及市专项培训。
认真总结经验,发扬优势,高标准、高质量创造性地完成任务,发挥“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的引领示范作用。
2、拓宽教育管理干部培训面。
除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副校长和教导副主任培训外,还对初中分校负责人、村完小负责人、高职中中层干部、幼儿园园长进行培训;举办责任区责任督学培训班、全区中小学校财务人员和中职普高幼儿园资助管理人员培训班。
3、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工程,举办第二期心理健康指导师培训,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的整体提升。
4、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音乐体育美术教师专项培训。
上半年进行音乐教师第二阶段专项培训(教学技能培训)和书法教师培训;下半年启动美术教师专项培训。
5、根据省、市教育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制定2014-2015学年度“有效教学模式”专题全员培训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有效教学模式”全员培训。
6、开展班主任素质提升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岗位培训相结合的方法,对尚未参加培训的中小学班主任进行轮训。
7、启动宣州区初中、小学教师进高校培训项目。
计划八年内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进高等师范院校培训(学习)一次。
8、开展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发挥名师辐射作用。
对市级以上(含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进行集中培训,筹建宣州区名师工作室。
9、继续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
根据《宣州区2013—2014学年度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指导方案》的精神,按照教办[2013]40号文件要求继续开展教育技术能力培训。
10、完成小学教师的集中培训和送培送教活动。
组织安排没有参加市级远程培训并且学时没有达到72学时的小学教师参加24学时的集中培训和送培送教活动。
三、具体安排:
一月份:1、总结2013年师训干训工作,整理档案;
2、拟定2014年师训干训工作要点。
二月份:研制义务教育学校副校长、高中中层干部培训方案。
三月份:1、研制责任区责任督学培训方案;
2、举办义务教育学校副校长、高(职)中中层干部培训班;
3、筹备义务教育学校音乐教师教学技能培训事项;
4、举办中职普高幼儿园资助管理人员培训班。
四月份:1、举办责任区责任督学培训班;
2、开展义务教育学校音乐教师教学技能培训;
3、开展小学教师集中培训、送培送教活动。
五月份:1、继续开展小学教师集中培训、送培送教活动;
2、开展书法教师培训。
六月份:1、进行职高、幼儿园、民办学校“有效学习指导”校本研修评估验收工作;
2、完成公办普高、初中、小学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考核工作;
3、制定2014-2015学年度“有效教学模式”专题全员培训实施方案及培训指导意见;
4、分项目落实国培、省培计划,完成信息上报工作。
七月份:1、开展中小学第二期心理健康指导师培训班;
2、开展初中分校负责人、村小负责人、义务教育学校教导副主任培训班;
3、组织安排中小学校财务人员培训;
4、完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录入。
八月份:1、开展市级以上(含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训;
2、组织安排初中小学教师进高校培训;
3、召开全区师训工作会议。
九月份: 1、各中小学(幼儿园)上报校(园)本培训方案,教师进修学校审核;
2、组织安排市级远程培训报名等相关工作。
十月份: 1、开展国培远程培训,做好过程管理工作;
2、开展市级远程培训,做好过程管理工作;
3、筹建宣州区名师工作室。
十一月份:1、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美术教师培训;
2、组织公办幼儿园园长和普惠性幼儿园园长培训;
3、继续做好市级远程培训过程管理工作。
十二月份:1、开展中小学班主任培训;
2、继续做好市级远程培训过程管理工作;
3、 整理汇总各类培训资料。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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