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雾霾天气暂停学生户外活动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根据当地雾霾天气的具体情况,及时调整体育课程,暂停户外体育课教学以及冬季长跑等户外活动;要加强雾霾天气的安全防范,协助地方政府、交警、运管部门抓好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教育、提醒学生尽量减少外出,注意上下学安全,山区(圩区)孩子应注意山路(圩埂)行走安全。遇天气恶劣时,可适当调整上放学时间或停课,并按规定报批。
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区教体局开展的冬季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所查问题和隐患,按“三定”原则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区教体局相关科室。同时,各校要一如既往地抓好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排查、隐患整改、安全基础建设(如硬件、制度、预案等)等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2013年12月9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雾霾天气暂停学生户外活动的紧急通 知
皖教秘〔2013〕460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专学校:
近期,我省部分地区遭遇雾霾天气。为减少雾霾天气对学生身体健康的危害,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和本地气象部门联系,根据当地雾霾天气的具体情况,指导学校及时调整体育课程,暂停户外体育课教学以及冬季长跑等户外活动。
二、各学校(含托幼机构)要加强雾霾天气的安全防范。要认真抓好校车的安全管理,提醒学生尽量减少外出,注意上下学安全,尤其是经过河道、路桥、过马路时,应观察周围环境,小心缓行通过,山区孩子应注意山路行走安全。遇天气恶劣时,可适当调整上放学时间或停课,并按规定报批。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主动与本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提前做好天气预警和安全防范工作。各学校(含托幼机构)要及时启动雾霾天气应急预案,有效防范意外伤害事故,确保应对工作有序,确保师生安全。
安徽省教育厅
2013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