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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东中心小学体育器材室规章制度
信息来源:教导处 信息发布:校长室2 更新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3258

 

一、保管制度

1、体育器材及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登记,做好帐册管理,建立器材管理明细账,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2、根据器材的性能、形状分类存放,摆放整齐。

3、定期检查物品,对易耗品及时办理注销、报修手续。对丢失物品及时登记、报告工作。

4、根据教学安排,及时做好准备工作。师生借用,做好借用记录。

5、日常管理中,做好防潮、防霉工作。注意器材室的通风及防火。

6、做到定期保养、及时维修。保持常用器材、设备完好无损。

二、借用制度

1、体育课上借用器材需由任课教师填写“器材使用单”并注明日期、节次、器材、数量等。

2、师生借用,做好借用记录。

3、课外活动学生借用器材要有记载,归还时要检查数量和有无损坏。

4、学校运动队借用器材要有记载,如有损坏或丢失,根据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进行赔偿,并有记录。

5、教师借用器材,要履行登记手续,归还时要予以注销。

6、凡体育器材出借,一律办理出借归还手续。借用器材若不及时归还,由批准老师负责追回。

三、赔偿制度

1、 教育学生爱护体育器材、设备。对体育器材使用不合理,体育器材造成损坏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有意破坏者,要根据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2、丢失或损坏者,酌其程度予以一次性赔偿。

3、借的体育器材丢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并进行登记加以说明。

4、凡属器材遗失或人为损坏,由借用单位或个人负责赔偿。

四、报损制度

    1、器材室每月整理器材一次,认真填写好报损单,报办公室核批。

 2、凡经办公室核批同意的报损器材,器材室方可从帐册中注销,器材管理人与核批人分别签字。

五、体育器材室值班表

第二、八、十四、十五周

徐贤刚

第三、九、十六、二十一周 

王银

第四、十 、十七周        

吴世群

第五、十一、十八周       

朱冯霞

第六、十二、十九周       

王磊

第七、十三、二十周       

胡志明

注:第一周为开学,二十一周为结束周

 

 

 

 

 

 

 

 

 

注:大课间活动器材借阅要由相关班级班主任或主课教师带领相关学生提前五分钟到各自年级体育教师处领取,班主任或主课教师在器材室值班教师处登记日期、器材、数量等,归还时相关借阅人检查器材消耗情况并签字。

 

                                                      2013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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