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设置情况
依据教人(2010)107号文件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为80个岗位。我校目前在编职数为97人,区人社局核准我校职数如下:管理岗位1个,专技岗位100个,其中中级岗位60个(八级18个、九级24个、十级18个),初级40个(十一级20个、十二级20个)。
二、操作细则
一)基本条件
参照教人(2010)55号文件第四条“各类岗位基本条件和年限要求”执行。
二)中级、初级各等级岗位竞聘条件
根据各级岗位总量、各等级岗位职数情况`,以及校情拟定各等级岗位的竞聘条件,根据各部门平时考核材料和相关证明,认真审核竞聘对象提供的材料评议后确认竞聘积分,然后累加个人积分并排序,依据排序名次确定各等级岗位上岗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将竞聘过程和结果报区教体局、人社局审批。
1、中级岗位评聘
A、竞评中级岗位
①工龄年数、每年折算为0.5分。
②任现专业技术资格年数,每年折算为2分。首聘小学一级职务年数,每年折算0.5分。
③任现职期间,任教学科统考成绩排名前1/2以上每年加1分,1/3以上加2分;未参加学科统考教师或管理人员可依据年度考核成绩, 排名前1/2以上每年加1分,1/3以上加2分。(可取最好成绩,此项总分最高不突破10分)
④任现职期间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学校管理人员,每年加1分。
⑤任现职期间辅导学生获奖,区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市级一等奖2.5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同类奖项以最高奖项计算,此项总分最高不突破10分)
⑥任现职期间教研论文获奖,区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同篇获奖以最高奖项计算,此项总分最高不突破10分)。
⑦专科学历加0.5分,本科学历加1分(计最高学历)。
⑧获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称号,区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5分。(单项荣誉只计算一次)
⑨以上各项积分之和若分值相等,按先评先聘原则首评先聘,若分值再相等按出生年月在先,先评先聘。
⑩凡申报教师申报条件不符合上级职评文件精神的,不予评审。
B、竞聘中级岗位
①工龄年数、每年折算为0.5分。
②任现专业技术资格年数,每年折算为2分。首聘小学一级职务年数,每年折算0.5分。
③近三学年度(即竞聘时向前推三学年,下同)任教学科统考成绩排名前1/2以上每年加1分,1/3以上加2分(三学年可取三次最好成绩);近三学年未参加学科统考教师或管理人员可依据近三年度考核成绩, 排名前1/2以上每年加1分,1/3以上加2分。
④近三学年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学校管理人员,每年加1分。
⑤近三学年辅导学生获奖,区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市级一等奖2.5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同类奖项以最高奖项计算)。
⑥近三学年教研论文获奖,区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同篇获奖以最高奖项计算)。
⑦专科学历加0.5分,本科学历加1分(以最高学历计算)。
⑧获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称号,区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5分(单项荣誉只计算一次)。
⑨以上各项积分之和若分值相等,按先评先聘原则首评先聘,若分值再相等按出生年月在先,先评先聘。
2、申报职称第一次未评上的,可于第二年参加评审,但应扣除本人当年核定分数的10%后再参与评审。如果,仍未评审上,则排在本轮次最后参加评审。
3、初级岗位评聘
①按先评先聘原则,首评在前先聘。
②首评年限相同,教龄在先先聘。
③教龄相同,出生年月在先先聘。
水东中心小学岗位设置领导组
201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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