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东中心小学师生防火公约
一、全体师生应自觉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公约。
二、爱护校内的消防设施,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三、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逃生自救知识。
四、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
五、养成人走火灭、断电的良好习惯,不在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六、不在校内外,特别是春节期间玩弄烟花爆竹。
七、遵纪守法,不在野外玩火,珍惜生命,热爱生活。
九、主动向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举报违法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严禁在教室和校园内中玩火。
十一、积极参加本校及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十二、发现火情:第一、立即拔打“119”火警电话;第二、高声呼救,引起周围人群的注意,前往扑救;第三、立即切断电源,就近取水取物扑救,不要盲目进入着火的房间(必要时,应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后方可进入);第四、不要从二楼以上的地方冒然跳下;第五、注意人身安全,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伤害(如人身着火,切忌奔跑,应就地打滚或脱掉衣服,设法将火扑灭)。
学校消防宣传是学校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是综合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师生员工通过遵守《公约》,学习消防课程,掌握消防常识和自防自救的本领,一旦面对火灾,就能从容应对,受益终生。
水东中心小学
201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