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东中心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今年是师德师风提升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塑造教育良好的形象,根据宣州区教育局的要求,学校与教职工个人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1、认真学习领会《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精神实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准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3、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认真做好备课、上课、辅导、布置与批改作业、成绩考核、操行评定和家访等工作,不敷衍塞责。
5、遵守劳动纪律。不准上无备之课,不准擅自调课、停课、缺课、上课迟到、早退等。上课时间不使用手机或接听私人电话。上课时间不抽烟、不会客、不做个人私事、不准酒后上课。
6、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对学生坚持热情关怀、严格要求、正面教育、循循善诱和耐心疏导的原则。维护学生自尊心、尊重学生的人格,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
7、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不准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打击排斥后进学生。
8、对学生负有保护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法制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抵御不法侵害,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9、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课程改革,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理论和科研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10、严肃考纪考风,端正教风学风,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11、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12、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13、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和谐校风。
14、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取得支持与配合。
15、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羞辱学生家长。
16、不准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或托办私事。
17、不进行有偿家教。
18、教辅材料选用,要坚持少而精和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
19、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注重身教,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20、讲课时,衣着整洁得体,仪态端正,精神饱满,举止文明礼貌。语言规范健康,使用的文字要规范,用普通话教学。
学校(盖章)
教职工(签字)
2017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