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学校: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丰富广大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市教体局决定开展2017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和传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童谣的编、学、传、唱,充分发挥优秀童谣愉悦身心、净化心灵、启迪心智的作用,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未成年人的爱党爱国情感,陶冶情操,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导广大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二、活动时间
2017年2月—12月
三、活动内容
(一)征集活动
1、征集标准。述说“我的中国梦”,包括歌颂祖国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歌颂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颂扬中华传统美德、包括爱国、敬业、仁爱、诚信、正义、友善、孝敬等;抒发少年儿童成长成才的志向和心声,包括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爱科学、爱生活、爱家乡等;倡导未成年人遵守则、守礼仪、讲文明,紧扣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公民道德和文明礼仪等内容。
2、征集范围。全市中小学生以及广大学生家长、教师。
3、征集程序。各地各校面向校园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活动,动员中小学生广泛参与创作,并组织开展校级和县级评选。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市直学校将征集到的优秀童谣作品和推荐表(电子版),于2017年5月10日前报送市教体局基教科,联系人:陈红平,联系电话:3033018,电子信箱:chp2016515@163.com。
(二)推广传唱活动
1、推广、传唱内容。以宣城市2015年、2016年优秀童谣作品集以及今年创作的优秀童谣作品为主要内容。
2、推广、传唱形式。
一是组织各地开展推广、传唱活动。把学唱童谣、童谣展演融入“小手拉大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等主题实践活动中。要主动联系当地有关部门,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等阵地,把童谣传唱融入学校少年宫活动、少儿文艺演出、社区广场文艺演出和群众性文艺活动之中,邀请家长与孩子们一起唱童谣。通过多种方式,营造全社会高度重视、少年儿童争相传诵的浓厚氛围,掀起全市传唱童谣的热潮。
二是组织各类校园推广、传唱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童谣传唱与校园文化建设、课外活动结合起来。要结合自身实际,利用课间、音乐课、德育课等时间,开展“学童谣、唱童谣、演童谣”活动。要利用校报、校刊、橱窗、板报等,宣传展示优秀童谣作品。
三是组织各类节庆推广、传唱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在组织开展节庆和队庆活动时,要突出优秀童谣传唱这一主题,要把开展童谣传唱作为重要内容。
四、活动步骤
1、征集创作。2-4月,各地各校广泛发动,根据作者年龄分成年人组和未成年人组进行征集,鼓励少年儿童参与创作。
2、推荐申报。5月10日前,各地各校对征集的童谣进行评选,择优向市教体局推荐。
3、市级评选。5月,市教体局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童谣作品进行评选,并按组别评出一等奖作品20首、二等奖作品40首、三等奖作品80首,予以表彰奖励。
4、推广传唱。6-12月,市教体局将把获奖的优秀童谣汇编成册,发放到各地各校进行推广传唱。
五、活动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把征集推广传唱优秀童谣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鼓励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和教师积极参与创作,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的优秀作品。
2、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校要制定具体方案,做出周密安排,认真抓好落实,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3、积极开展推广传唱活动。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把童谣传唱与校园文化、课堂学习、课外活动结合起来,利用大课间、班队会、德育课等时间,组织学生开展“唱童谣、学童谣、编童谣、画童谣、演童谣”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优秀童谣传唱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提高活动知晓率,扩大活动影响面。
附件:宣城市2017年优秀童谣推荐表
201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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