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室:
根据宣州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宣州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计[2015]32号)要求,为打造公开公正、群众认可、社会赞同的民生工程信息公示制度平台,增加民生工程政策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进一步规范我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工作,现将《水东中心小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水东中心小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制度实施方案
2015年4月27日
抄送:区教体局计财科
附件1:
水东中心小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民生工程
信息网上公示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全省民生工程信息全程网上公示制度》(民生办[2015]
2号)及《关于印发〈宣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生[2015]6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民生信息公开,加强网上公示,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法制政府建设,推进民生政务公开,改革创新民生工程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打造公开公正、群众认可、社会赞同的民生工程信息公示制度平台,增强民生工程公信力,增加民生政策透明度,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
二、公示原则
1、依法公开。公开的事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公开的内容不得涉及国家、单位和个人的保密事项。
2、责任明晰。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工作,办公室负责实施网上公示的具体工作。
3、实事求是。2015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所有项目信息都要公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所公示内容必须真实、有效,
不得故意隐瞒。
4、注重实效。在水东中心小学官网公示的基础上,本着先易后难、逐步推开的原则推进网上公示工作。
三、公示内容
1、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项目公示。公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学生数、城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贫困寄宿生补助人数、生活费补助标准、享受免费教科书人数等。
2、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公示。分学期公示,公示评定实施方案(细则)、受补助信息、发放情况等。
3、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四、公示主体
水东中心小学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责任主体,负责落实本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民生工程网上信息公示工作。
五、公示时间
从2015年春季学期开始实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方面的内容在区实施方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将受益对象信息上网公示。
六、公示方式
水东中心小学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立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专栏,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公示民生工程信息。
七、公示反馈
按照“谁公示、谁反馈、谁处理”原则,建立公示问题反馈处理机制,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给予回复,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室;对公示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举一反三,整改落实到位。
八、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民生工程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民生工程规范管理的重要手段。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按区教体局的要求,及时报送公示材料,并指定专人负责。
2、健全制度。制定本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信息公示制度,于4月30日前报区义保办备案,并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学校有关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2015年度年终民生工程绩效考评。
3、提高实效。对网站公示内容要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民生工程政策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更新,确保公示信息完整、真实、有效、及时。同时及时收集反馈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加强公示发现问题的处理和整改,努力让民生工程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收社会长期监督。
九、宣州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指导目录
1、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民生工程方面的政策文件、实施方案(办法、细则)。
2、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补助的对象、标准、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办理程序、认定程序、公示程序、补助标准、资金发放程序、举报电话、具体经办人等。
3、宣州区2015年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项目公示表。(附件2)
4、宣州区2015年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季生活补助信息公示表(附件3)
5、需要公示的其他事项。
宣州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举报电话:0563-30236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