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2015]54号
关于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暑期将至,雨水增多,气温升高,溺水事故又将进入易发期、高发期。为切实做好暑期中小学生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电〔2015〕32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全区暑期学生安全工作强调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全面排查、清除校园安全隐患。各校要在放假前全面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学校在建工程、校园周边地质环境、校舍、围墙、旗杆及防雷、用电、用气、消防设施,加强低洼地段校舍、毗邻山脚校舍、雨水长时间浸泡校舍和围墙的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利用假期维修维护,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做好学生防溺水等安全工作。各校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预警通知》(教育[2015]47号)要求做好暑期防溺水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1、主动提请当地政府和有关水域权属主体在危险水域设立防护栏和安全警示牌,加强重点水域排查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并消除隐患。
2、放假前集中组织一次暑期安全教育活动,尤其要强调防溺水“六不”要求,使学生清楚私自下水玩耍的极端危险性,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溺水自救能力。
3、做好假期家校对接工作。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手机短信、家访等方式,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承担起学生离校后的监管职责,确保孩子离校后有人管。同时提请当地政府、村(组)、社区,督促家长履行孩子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4、做好高中、初中填报志愿和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段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特别是交通安全和防溺水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名目利用暑假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暑期组织学生开展夏令营、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必须提前报批,不得在雷雨、大风、高温等恶劣天气期间组织学生参加夏令营等集体户外活动。
四、全面做好暑期信息沟通工作。各校要严格落实暑期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和学校领导要确保信息畅通,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地方政府和区教体局。
请各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学校、学生的暑期安全工作。
附:教育部关于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5年6月30日
抄送:市教体局,区政府办、区安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