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宣城市教体系统工作者暨
中小学生优秀诗词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各学校:
为落实《宣城市创建“中华诗词之市”实施意见》,积极争创“中华诗教先进单位”,推进诗词教育进学校。市教体局决定在全市教体系统和中小学校开展优秀诗词作品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时间
2014年11月28日—2015年元月30日。
二、征稿对象
1.全市教体工作者(包含离退休人员)
2.全市中小学生(含中职)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主题不限,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参评形式。教体工作者参评作品以古体诗、格律诗、楹联、辞赋为主,少量短小精悍的现代诗也可;中小学生参评作品为儿童诗、儿歌、童谣、古体诗、格律诗、词、曲、楹联、辞赋。
3.其它要求。征集作品须系原创,严禁抄袭或网上下载,文责自负。教体工作者参评作品要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称或职务、联系方式、作品名称、创作日期,并附简要文字说明;学生作品须注明学校、班级、姓名、作品名称、指导教师(1名)和简要教师推荐意见。
4.所有作品一律由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市直学校统一遴选后于2015年元月30日前分类别报送电子稿至市教研室金贤芬老师处。邮箱地址:xcjxf0219@126.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征集诗词作品教体工作者”和“征集诗词作品学生类”);联系电话:0563—3033102
5.教体工作者每人限报3篇以下,学生作品每人限报1篇。本次评选活动不收任何费用。
四、有关事项说明
本次征稿活动截止后,将由市教体系统诗词教育研究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出市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部分优秀作品将在《宣城教育》陆续刊发或集结成册。
附件:
1.优秀诗词作品申报汇总表(教体工作者)
2.优秀诗词作品申报汇总表(中小学生)
2014年11月27日 |